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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公派出国汉语教师(含孔院中方院长)储备人员报名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10点击: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海外孔子学院师资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我校孔子学院的办学质量和水平,支持国际中文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我校实际现就公派出国汉语教师(含孔院中方院长)储备人员报名及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储备人员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汉语国际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遵纪守法。

2.申请者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校聘合同制教师,且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限须涵盖任期)。

3.申请人须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艺术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55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5.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进行教学和交流,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6.在未来五年内能接受学校派遣,到我校海外孔子学院赴任工作。

7.中方院长后备人选至少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担任正科级及以上职务经历满5年,正式派出时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

二、工作流程

(一)报名及推荐

1.申请人填写《聊城大学孔子学院后备汉语教师(中方院长)报名申请表》(附件1),所在单位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审核信息后,排序填写《聊城大学孔子学院后备汉语教师(中方院长)申请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

2.各单位将申请人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国际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3.国际处会商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申请人情况和孔院实际需求拟定储备人员初选名单。

4.被确定为储备人员的申请人,将纳入学校孔子学院后备人才库,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培训。

储备库人员管理

1.储备人员库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如出现人员因故不能继续作为后备人员的,将按照程序进行更换。

2.原则上从储备库中选拔推荐人员赴外担任汉语教师和中方院长。

3.参加过2020年储备的人员,需根据储备以来培训和考试有关情况,据实填写《聊城大学孔子学院后备汉语教师(中方院长)储备人员信息表》(附件3),由单位审核并填写意见后报送国际处,无需提交附件1和附件2。

)培训工作

1.储备人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考试培训(已取得证书者无需参加)及孔子学院专业能力培训。

证书培训内容包括:汉语交际能力、语言分析能力、二语习得基本原理、汉语语言要素教学方法、听说读写分项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教学设计能力、教学资源应用能力、课堂活动组织能力、国际汉语教师道德修养和职业发展能力、跨文化交际等。学校还将邀请国内专家学者来校开展针对性的专业能力培训。

2.培训将以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费用由学校承担。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集中培训或者培训期间违反培训有关规定、纪律的,取消储备资格

三、其他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2.完成培训并通过《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考试的储备人员,纳入孔子学院骨干教师队伍管理。符合中方院长后备人选标准的,按规定进一步加强培养。

3.学校根据海外孔子学院工作情况,在储备人才库中择优选拔、推荐人选到相应孔院岗位工作。

4.派出人员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和《聊城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孔子学院建设工作意见(修订)》(聊大校发[2017]4号)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丽英

 话:0635-8239686

 箱:wangliying@lcu.edu.cn

 址:东校办公楼B座215

 

附件: 1.聊城大学孔子学院后备汉语教师(中方院长)报名申请表

2.聊城大学孔子学院后备汉语教师(中方院长)申请人员信息汇总表

3.聊城大学孔子学院后备汉语教师(中方院长)储备人员信息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