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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3年秋季赴韩国高校交换生的通知

时间:2013-03-29点击:

根据我校与韩国友好学校达成的协议,2013年秋季我校将继续选派交换学生到韩国留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换项目信息

学校

名额

留学期限

备注

东新大学

2

一学年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生优先

清州大学

3

一学年

电视节目制作专业学生优先

韩南大学

2

一学年

影视动画专业学生优先

国立韩京大学

2

一学年

韩语授课,应有较高韩语水平

建国大学

2

一学年

英语或韩语授课,应有较高韩语或英语水平

京畿大学

2

一学年

应有较高韩语水平

极东大学

2

一学年

有一定韩语基础

二、报名条件

1. 聊城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生,2013年毕业的同学不能参加。

2. 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改革开放政策,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及独立学习、生活的能力。

3. 学习成绩优良,外语水平达到留学学校的要求。

4. 在校期间未受处分,并承诺在国外留学期间遵纪守法。

5. 有经济支付能力,能够负担在国外学习和生活所需要的相关费用。

三、选派原则

自愿报名,学院推荐,面试录取,学校审核,签约派出。

四、选派程序及时间安排

1.通知与报名:3月29日-4月2日。报名截止时间:4月2日上午11:00。

2.组织面试:4月2日下午4:00,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面试,提出推荐名单。面试地点:国际处办公室二楼会议室。

3.确定人选:4月3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初审名单报主管校长审批,确定最终人选。

4.准备入学及签证材料:4月3日之后,国际处指导学生办理护照申请、准备入学材料及办理签证手续。

五、其它事项:

1.交换生出国前应根据学校规定交纳学费、项目补偿费等有关费用,并签订出国留学保证书。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免交国外学费,签证费、手续费、往返国际旅费、保险费、住宿费、生活费及书籍资料费等自理。

2.学校认可学生在在国外所修学分,其中与国内相同或相近课程可申请在直接转为转换为校内对应课程学分,其余课程视具体情况可申请转为校内选修课和素质课学分。按上述规定仍不能完全抵免留学期间国内课程学分的,在回国后按学校规定参加考试(即免修不免考)。但应按学校规定提前通过学院提出缓考申请。

3.未尽事宜按学校聊大校发[2008]83号文件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东校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101办公室(东校区南门内侧西行100米最 西南角别墅即是专家公寓1号楼)

     咨询:钱老师 8239306,郭老师823988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2年3月26日


附:聊城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申请表 (见 下载专区)

说明:赴上述韩国高校自费留学项目同时启动,请各单位同时组织学生报名,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