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11点击: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指南》和《2026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现启动我校教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选派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高级研究学者,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后,期限为6-24个月。
具体信息,请查看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49)。
二、申报时间
1.4月10日前,申请人对照材料要求,做好各项申报准备;
2.4月10日—4月17日,申请人完成系统填报,同时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3.4月18日—4月24日,申报材料审核、推荐人员公示上报。
三、申报流程
1.个人准备及申请。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请申请人查看项目选派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48),确认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按要求准备各项材料(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58)。在系统开放报名期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填表说明: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08)。
2.所在单位推荐。申请人填写《聊城大学教职工出国(境)进修学习申请表》(附件1);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形成推荐人员名单并排序(附件2),同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须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各方面进行评价,并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字数不超过500字)。
3.申报材料报送。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在4月17日前将签字盖章的《聊城大学教职工出国(境)进修学习申请表》(附件1)、《2025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连同申请人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申请人上传系统材料、汇总表及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请同时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4.学校审核。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审,拟定推荐名单。
5.公示上报。拟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学校批准后向省教育厅上报推荐。
四、注意事项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和博士后项目为不同的两个项目,申请人应根据拟留学身份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选择对应的申报渠道。
2.留学期限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59)和欧亚地区有关国家申请、派出注意事项(https://www.csc.edu.cn/article/3900)。
3.我校获批的2026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获资助项目(“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大洋洲地区深化交流合作跨学科人才培养计划),由项目单位(太平洋岛国研究中心)按照申请流程组织人员申报,材料提交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3月22日前,项目单位将汇总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推荐。具体信息,请查看2026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8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单老师 8239618
电子邮件:67936195@qq.com
办公地址:东校区勤政楼B座213室
附件:
2.《2026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 人力资源处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