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4-14点击:169
为不断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满足学校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现就2025-2026学年长期外籍教师(专家)聘请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长期外籍教师(专家)是指与我校签订聘请合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学年以上(含)的外籍人员,主要包括专业类、语言类、中外合作办学类和校际交流类等四种类型。
二、工作流程
外籍教师(专家)聘请,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以聘请单位(学院、科研院所)为聘请主体,国际合作交流处予以指导和协助。
具体流程为:
(一)聘请单位确认外籍教师人选(含续聘)后,将《聘请需求计划书》和《聘请长期外籍教师(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2或3)及外籍人员护照、中英文简历、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工作资历证明等材料报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
(二)聘请单位如教学科研确有需求、但暂无外籍教师(专家)人选,可将聘请需求计划书(附件1)报国际合作交流处,学校协助物色人选。
(三)相关材料由聘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huyue@lcu.edu.cn。
(四)学校将根据外籍教师(专家)人选情况、工作安排等审批聘请计划,予以全额资助或部分资助。
(五)纳入学校年度聘请计划的外籍教师(专家),由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办理来华邀请手续。聘请单位在国际合作交流处指导下,负责做好外籍教师(专家)到校后的教学科研安排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按照“以我为主、按需聘请、科学管理、讲求实效”的原则,学校将逐步加大对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及紧缺专业所需专业课授课专家、合作项目研究专家的聘请和引进力度。
(二)聘请单位应把聘请外籍教师(专家)工作同本单位的学生培养、人才引进、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和论证拟聘人选整个聘期内的教学和科研等工作安排,充分发挥聘请效益。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聊城大学外籍教师聘请和管理工作规定(修订)》(聊大校发〔2024〕63号)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635-8239102
办公地址:东校办公楼B-216
附件:
1. 2025—2026学年长期外籍教师(专家)聘请需求计划书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