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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推荐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

时间:2021-09-08点击: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发布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简章》通知要求,现启动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工作。有关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9月15日

二、岗位需求

请登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www.clecteache r.chinese.cn ,查询具体岗位及任职条件要求。

三、申请条件

1. 详见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简章”。通知链接为:

http://www.chinese.cn/page/#/pcpage/announcement?id=790&page=1

2. 现在岗或往届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申报,可与所申请岗位的中方合作院校联系,由该中方合作院校负责推荐。

四、推荐程序

1. 申请人登录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信息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所在单位意见处无需盖章签字,另一份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为教师出具推荐信(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实对其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

3.申请人所在单位于报名截止前将报名材料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包括:

(1)两份《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

(2)推荐信;

(3)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

(4)其他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1)(2)(3)项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4.国际处审核报名材料后,会同人力资源处提出拟推荐人员名单,报学校研究后确定推荐名单并上报教育厅。

五、其他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士栋

联系电话:8239618   电子邮件:shidongshan@lcu.edu.cn

办公地址:东校区办公楼B座214办公室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1年9月7日

    附件: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