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9点击: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粮食计划署、国际贸易中心、国际电信联盟的合作协议,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上述国际组织实习。现将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32人。
世界粮食计划署:9人。
国际贸易中心:3人。
国际电信联盟:3人。
2.实习期限
实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以拟实习单位规定为准。实习结束前如获同一岗位延期,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延长资助一次,延期后总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6-12个月
世界粮食计划署:6-8个月
国际贸易中心:3-6个月
国际电信联盟:6-11个月
3.实习岗位
具体实习岗位详见岗位需求(附件1-4)。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实地到岗实习(到岗实习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附件5)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资助期限为3-12个月。通过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渠道和自行申请渠道录取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资助标准统一确定为1800欧元/人/月、2400美元/人/月或2500瑞士法朗/人/月。以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目的国发放币种确定应享受的资助标准。如实习目的国发放币种为其他币种,按美元标准发放。赴艰苦地区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相应提供艰苦地区补贴,具体根据《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执行。
资助期限内如因特殊原因,经中外双方同意远程实习,远程实习期间由实习组织提供津贴。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请人应为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参加我校赴国外留学的应届硕(博)士生;符合条件的校内在职人员亦可申报。
3.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
4.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因派驻国家及工作性质区别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5.年龄大于18周岁(200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小于32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请受理
1.申请人应于2021年5月13-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有关材料。
申请时间、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67
各项目的具体遴选通知链接如下:
(1)联合国开发计划署: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86
(2)世界粮食计划署: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87
(3)国际贸易中心: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85
(4)国际电信联盟: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84
2.申请人请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所有网上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室,我校将择优向受理单位进行推荐。
3.申请人推荐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四、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笔试和面试,确定候选人后向国际组织推荐人员名单,笔试、面试时间将通过申请人电子邮箱通知本人。
2.国际组织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国际组织意见,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并录取。
五、派出管理
派出及管理按照《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执行。奖学金获得者将以实习生身份派出,被录取人员应及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派出手续,按时派出。申请人一经录取,需在毕业一年以内开始实习。
六、咨询方式
如有问题,请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或校内联系人咨询。
(1)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
联系人:张建华/王玉翠
电话:010-66093594/3959
邮箱:gjzz@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2)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老师
电话:0635-8239618
地址: 东校区办公楼B座214办公室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