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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报名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2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孔子学院外派人员队伍建设,推动我校承办的孔子学院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校组织开展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报名和推荐工作。

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名称:约旦费城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

二、拟派人数:1

三、拟派时间:2021年八九月份

四、报名基本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国际中文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组织纪律性强;忠于职守,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了解孔子学院驻在国国情,能熟练使用英语或驻在国语言开展工作。

3. 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或副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备较强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

4.年龄不超过58周岁(含),身心健康、品德优良,具有较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5.熟悉国际中文教育教学工作,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外语水平达到大学英语六级以上,同时具有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工作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跨文化交际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工作奉献精神。

7.除上述要求外,满足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工作安排

1. 申请人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报名推荐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各单位汇总报名人员信息,综合考察报名人员有关情况,据实填写《外派人员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

3. 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报名推荐表》和《外派人员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上报国际合作交流处,电子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shidongshan@lcu.edu.cn)。

4. 国际合作交流处会同校内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初步意见上报学校。

5. 学校研究确定拟派人员后,由国际处协同有关部门为其安排一定时间的校内实习,增强其管理实践经验。

6. 拟派人员按照有关部门安排,参加中方院长岗前培训及院长实习等相关工作。

7. 视疫情进展及国际航班通航情况,由国际处协助拟派人员办理派出手续,择机到任工作。

六、其他

1. 拟派人员须严格遵守《孔子学院章程》,派出期间服从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的管理。

2. 中方院长任期一般为2—4年,派出期间有关待遇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194号)和《聊城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孔子学院建设工作意见(修订)》(聊大校发[2017]4号)执行。

3. 其它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士栋

电话:0635-8239618

地点:东校办公楼B座214办公室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1年3月11

 

 

附件1:《聊城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报名推荐表》

附件2:《聊城大学外派人员单位推荐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