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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 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15点击: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CSC)《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博士后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现启动我校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高级研究学者,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后,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其中,针对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类别,外方出具的邀请信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4年7月1日;针对博士后类别,外方出具的邀请信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4年8月1日;以上邀请信留学开始时间均不应晚于2025年12月31日。

具体信息,请查看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98

二、申报时间

1.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4月10日前准备,4月10日—4月19日完成系统提报,4月19日前上报纸质版材料;

2.博士后:5月10日前准备,5月10日—5月23日完成系统提报,5月23日前上报纸质版材料。

三、申报流程

1.个人准备及申请。申请人查看选派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00),了解申请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02);同时填写《聊城大学教职工出国(境)进修学习申请表》(附件1)。

2.所在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形成推荐人员名单并排序(附件2),同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须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字数不超过500字

3.申报材料报送。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在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的《聊城大学教职工出国(境)进修学习申请表》、《2023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和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连同申请人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汇总表及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4.学校审核。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审,拟定推荐名单。

5.公示上报。拟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学校批准后向省教育厅上报推荐。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单老师  8239618

电子邮件:shidongshan@lcu.edu.cn

办公地址:东校区办公楼B座213办公室

 

附件:

1.《聊城大学教职工出国(境)进修学习申请表》

2.《2024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  人力资源处

2024年3月15日